第1107章(第2/2页)
作品:《沈湘傅少钦》后,舒琴笙做了一个决定。
她决定再去找林志江。
现在,她已经不在是十几年前那么软弱,她已经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了,她要为自己的女儿争取权利。
十二年的后的林志江已经飞黄腾达了。
舒琴笙带着沈湘来到林志江家门口的时候,林志江又想对舒琴笙拳打脚踢。
舒琴笙却冷笑着对林志江说到:“林志江,我女儿的出生证明什么的我全都有,我和你结婚证离婚证都有,我女儿是也是你女儿,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你必须付给她抚养费!十二年的抚养费,一次性给我付清(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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