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局势(第1/4页)
作品:《艳绝千秋》王佩珑和万显山吵了一架,气大了必然要伤身,吵架又是最动肝火的,她不得已地大怒一场,又气大伤身了一场,但是吵就吵了,她认为这一架吵的相当有道理,并不算白吵。至少她把万显山吵走了,吵得他上头上脸,怒火全都冲着她一个人来,连疑心病都忘了发,直接摔门就走了。
人在屋檐下,本该要低头,不过这回她激动的原因很简单,都是万显山,是他突发奇想,转头就说要带她去卢公馆,她如今这副病恹恹的德行,每天起床照镜子都是一次煎熬,能维持住个病美人的形象已经要烧高香了,谁料万显山竟丝毫不顾及她的感受,硬是要她出门陪他参加晚宴,陪他去见那么多人。
王佩珑要美更要脸,一头短毛都没长顺溜,所以情愿缩着头在万显山的地盘上混日子,就等混出个最佳时机了,再携带着她的宝贝凤年,大家手拉手,一起跑。
万显山原本要带她去的晚宴是开在卢公馆的,去的理由大致可以分为威逼、还有利诱两种,皆是他去逼迫别人,概因那个远在天边的卢督军胃口太大,竟然仗着新政府撑腰,便想动摇他万显山在本地的根基,所以他有必要将自己及身边的人装点一番,姿态大方地上门去赴这场盛宴,顺道提醒近在眼前的卢大公子好好掂量一下自己老子的分量,别站错了队伍。
有万老板亲自出面警告,相信只要不是脑子太有毛病,基本上都不会站错队伍;
——前提是被利诱的人立场坚定,并不会随风就倒。
王佩珑一想到凤年私下里跑去卢朝宗那寻了庇护,心里就是一万个不放心。
或者说一万个都是少了,她干脆就是不肯放心。
卢大公子的长相远看是风度翩翩,近看就不甚稀奇,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他那双狐狸样的细眼,这种细眼在其凶相毕露时是格外的令人恶心,那双眼里所放出的精光,还有他下了劲把自己困在汽车里要实施暴行的两幕场景同样是她噩梦里的常客,每记起一次,她那手腕处便隐隐作痛一次,忍不住就要打一冷颤,她对这种人就只有避让的态度,没有一丝的好胜心,她想她这辈子都不会和卢朝宗说话超过十句。
王佩珑不愿意节外生枝,生怕她这样名分不清不楚的外宅被带到人前,被取笑是小,她跟凤年彼此都是寄人篱下,这要是再牵扯出什么不清不楚的污糟事,他们在万显山和卢朝宗的手底下怕是得一起完了蛋,真成一对生死鸳鸯了。
情况很严峻,她是一步都不能踏错,王佩珑承认万显山看人很毒,不是一般的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