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病号回忆(第1/5页)
作品:《艳绝千秋》洪双喜这个透明人当的可以说是收获颇丰,但也够吃味的了。
首先,他学会了许多平生闻所未闻的俏皮话,每一句都打着机锋,每一句都意有所指,他是真没想到老板和她都那么能说,这俩要是不想停,那大可以对坐着说上一夜,句句不带重复,句句都可引为经典,俏皮的他眼角抽筋,思维几乎要跟不上他们的嘴。
其次,她那个状态不对,斗志昂扬,病秧子的身体炯炯的眼睛,没有装模作样,没有摆出清高孤傲的假象,她是真的运用起周身的力气和精神,来和她心目中那个坏人去斗,去抢。
当事则迷,旁观者清,她没有察觉,但行动已经证明,她将万显山当做唯一的高山,此生不是跨过去,就是被压死过去。
除了万显山,再没有第二个人能让她这样。
在她和万显山的故事里,他插不进去。
——区别待遇,果然是区别待遇。
洪双喜虽不至于灰心,但内心的确是不大好受,其观感就像是一盘好肉摆在眼前,原先就只是摆着,香气四溢美味多汁,摆就摆了,摆的还老远,谁看都不要紧,可后来来了人,啪一下把整块肉拿走了,看都没得看,吃都没得吃,还不如它从来都没出现过,也好少了这一顿欲望上的煎熬。
他没上过学,生存的本事和知识都是从垃圾堆和街头学来,垃圾堆里的文学当然是不算什么,顶多教会他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纵然老板赏他脸,他杀人放火样样肯干,可无奈自己那口齿实在是不伶俐,不是‘嗯’就是‘哦’,多数时间也就比哑巴强上那么一点,要想观摩、并且学会老板和她说话时的那种俏皮,他是晚了,也难了。
认识她是最早,起步却是最晚,他知道他是错过了好时候。
可是无妨,他也有本事,也有优点。
他唯一胜过老板,胜过万显山的地方,就是耐心。
只有耐心。
透明人当久了也不透明,还是会碍眼,万显山看佩珑那床被子被祸害的不行,就朝旁边一伸手,接过阿大递来的帕子,朝她每根手指上去擦。
擦到一半,他微微侧了一下头,身后的洪双喜立刻明白了。
根本不用多吩咐一句,他直接就后退出去——顺手还带上了门。
王佩珑是病的犯懒,一身台上功夫大概都要懒没了,你看她都懒得下床,头上出汗用被子擦,手上沾了什么都往被单上蹭,此举倒不是卫不卫生的说法,只是有点邋里邋遢,叫人不看则已,一看就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