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花瓶(第1/4页)
作品:《艳绝千秋》王佩珑甫一进场,便主动走去万显山那个方位,找他。
身上的打扮完全是按照自己的喜好,还有万显山的喜好结合而成,于是她不负众望,果断便成为他身边最显眼的花瓶,最有存在感的附庸。
真漂亮,黑色绒面的夹袍故意做宽做大,滚了云纹似的银边,曼妙身材在衣服里面若隐若现,但是什么都看不到,人被包的太严实了,只有纤细的手腕和秀净的踝骨,她露出来的就这两块地方。
穿的好,还必须要戴的好,一定要穿金戴银,气势都用成金的富贵堆起来,千万不要以为黄金和翡翠就是老气,就是暴发,其实黑和金最搭配,这才是符合她本性的穿着和审美。
万显山很愿意看她在舞厅里穿梭,看她端着酒杯一口接着一口,穿的低调举止招摇,宛如一条鲜活的鱼儿在这片名利场中来去自如地游荡,旁边的男人要看她,女人要恨她,她混迹其中,不挑不拣,照单全收。
明明心里得意的要死,神情却丝毫不变,飘飘然地享受名誉及地位所带给她的一切,你说她坏不坏,小东西真是太坏了。
身边的新政府要员跟他讲话,他有一搭无一搭,眼神都追随着她去,就算不追了,也时不时就要瞟上一眼——花蝴蝶似的,一眼不看就自己飞了!
王佩珑在舞池游走半天,很满足,因为发现女性宾客基本上都是庸脂俗粉那一等级,男的也就那样,一个个怀里搂的全是些庸脂俗粉,品味差成这样,还能期待他们自己是个什么好货色。
她兜了一圈,和一个不怕死的外国佬挑了一段,正经的棕发碧眼,领-事馆的人说出来响亮,实际也不是什么大官,左右不了当前的局势。王佩珑和这位洋先生跳了一会儿,发现人家嘴里说的什么她完全听不懂,后来他不说了,脸上就知道冲她笑。
王佩珑不爱看他,觉得洋人也就这样,面目看不出美丑,人也是格外的往长里长,不成个比例,就好像他披了张人皮,内里是一只棕毛大猴子一样。
舞毕,她撇下大猴子,在后花园的亭子里碰到了花晓娟。
两个女人,外貌上来看至少差了十五岁,可真按照花晓娟自己的说法,她今年不多不少,正好整三十。
王佩珑看她手里拿了一支象牙做的烟管子,就笑话她:“你这玩意儿弄这么长,一口烟嘬出来吸得到嘴里么,别当中就给断了!”
花晓娟点了火,夹烟管的两根手指都涂成鲜艳的红,和她的嘴是一个色。
“世道不同啦!”她唱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