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二章 格温的伦敦新生活(第1/2页)
作品:《在漫威当超级英雄的那些年书评》自从和彼得闹翻之后,格温决定接受伦敦大学的邀请,成为特殊的一年交流生。
从各种方面来说,伦敦大学在全球的学术领域比纽约大学来的更为出名。
而且作为全球最早成立的大学之一,伦敦大学的历史地位也非常高。
选择去伦敦实际上格温并不是简单因为彼得的事情的考量。
从自己的学术专业和未来考虑的话,伦敦大学都是不错的选择。
英国同时对格温发出邀请的大学还有布朗大学与剑桥大学,这都是世界顶级学府。
可是格温最后还是选择了伦敦。
不过远行万里,独自一人来到伦敦生活并不容易。虽然都是英语国家,但是美国英语和英国英语还是有着些许的不同。
主要在于说话的方式,以及一些断句上的口癖,还有一些发音的细微不同。
当然这对于格温来说不是很麻烦的事情。她的学习能力很好。
不过跑到伦敦来生活还是有很多的不便。最重要的就是住房的问题。
当然学校是提供学生公寓的,但是目前是暑假时间,学生公寓处于关闭状态。
格温提前来伦敦一个月就是为了先适应一下伦敦的生活,以免以后的课业生活有不习惯的地方,到时候在调整。
现在没有学生公寓,那么就只能在伦敦租借房子住了。
但是和全世界所有的超级大城市一样,伦敦的房租高昂到吓人,甚至比纽约还要贵。
在伦敦五百英镑一个月,你只能在客厅租到一个沙发。这不是夸张的,只有一个沙发给你晚上睡觉。房子内的其他东西你统统不许用。
英国人是很刻板的,说出租的是沙发,那么就只有沙发。
如果你想要住一个房子,即便是最糟糕的单间,价格也随便超过两千英镑。
而想要稍微好一点的房子,三千英镑往上基本跑不掉。
在伦敦很多人一个月的收入有一半用来支付房租了。
对于格温来说,她现在不在纽约了,那么就不可能获得奥斯本集团提供的职位收入来贴补她的家用。
虽然她这几年大概存了两万多美元的存款。但是每个月三千多英镑的房租对她来说也太贵了。
而且她的父亲乔治虽然是纽约市警察局副局长,年薪虽然有二十多万美元。
但是她现在并不是很想花父亲的钱,她出来就是寻求独立的。
而且现在是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