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狂奔(第2/4页)
作品:《不剪线的原因和处理方法》的一袭青衣,头顶带着帷帽,将整张脸及大半个上身,都笼罩在内。看见自己爹爹和陆洵一道出来,她忙往旁边避了一下,敛衽施礼。
陆洵冲她轻轻点头,“小娘子免礼。”
虽说在自己家里出现一个整天带着帷帽的人,着实会有些小小怪异,但人家毕竟是个小娘子,也不曾嫁人,非要带着帷帽,也是谁都不好说什么的,陆洵也就听之任之——不过最近几次交流,通过她,和她的老爹口中,陆洵得知,这女孩十六岁的时候,便已经点亮第一处「星宫」了,眼下应该是在准备点亮第二处了,可能跟那些有各种助力加持的世家天才不大好比,但在普通人家子弟而言,算是个小天才了。
在陆洵而言,这算是个小惊喜。
一堆人间废铁里,竟还意外地扒拉出一块合金钢。
也因此,再加上他的确是跟着蔡确学枪法,接下来还准备学剑法的关系,这么多人里,他看待这父女俩,与别个稍有不同。
回到自己的院子,他也不用热水,就直接拿凉水冲了冲身上汗,擦干了换一身干净衣裳,顿觉一身清爽,这才又重新回到他的书房里,准备继续修行。
当初穿越过来不久就定下的两个小目标,眼下都胜利在望。
眼下大院子已经有了,还差几个大老婆小老婆,不过已经有了人选,呵呵,就差点亮九处「星宫」之后尝试「登仙」了。
一旦「登仙」寿命拓展至百岁左右,再坐拥豪宅宝马,娇妻美妾,啧啧,最初的两个小目标,就算是实现了。
当然,现在看来,这个目标似乎小了些。
尤其是经由刺杀一事,使得陆洵深刻地明白,哪怕只想享有这小小的幸福生活,也要求自己必须有远超这生活水平的实力。
不过,无论怎么想,「登仙」之后,大约都是可以稍稍松口气、歇一下的时候了——还差三处「星宫」!
也快!
一首诗的事儿!
于是来到自己的书房之后,先是随手整理了一下硕大的书案,把之前自己写的文稿都收拢在一处,小心收起——据说这些手稿也是价值极高的——然后便又铺纸、压纸、研墨、提笔。
想了一会儿,他提笔写下《锦瑟》两个字。
别人的修行之苦,他也体验过,甚至体验过好几年,而且体验的还是很可能远超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修行者的那种苦苦煎熬,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已经不屑于再去弄别的,他就是写诗,然后炼化「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