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行动方针(第2/3页)

作品:《两界走私商顶点

一半左右过来。”

“作坊有小暖坐镇,就算剩下的男人又少一半,也不会出什么问题。不过我这边接下来……怕是需要用到一些人。咱们之前带过来的人手肯定不够。”

几名林家族人赶忙躬身答应。

江凡则是放下茶杯,拿起了桌案上摆放的卷宗,一边看一边撇嘴。

卷宗上记录了当前河阳城衙门的具体人员结构,里面记录的巡街衙役数量,达到了一千两百二十人。

除了衙门本部常年值守的六百余人以外,还有差不多一半的数量,分布在河阳城内、各个属于衙门的分理处内。

这些巡街衙役,每二十人被分为一队,由一名捕快统领,总共六十一个捕快。

和衙役们加起来一千两百八十一人,属于吏的范畴。

再往上,则是八名捕头和两名总捕头,外加典吏曹留,这十一人则属于官的范畴。

大周施行的是官、吏并行的行政体系。

吏不入官籍,为各级衙门内的具体办事人员,由各级衙门管辖、任免以及制定管理条例和升迁体系。

自然,吏的俸禄待遇,也由各级衙门自行筹措,基本上都来源于税赋的收入。

而官则由大周朝廷统一调配,官的俸禄待遇为朝廷中枢财政统一拨付。

任何涉及到了官员的考核和奖惩,都必须由大周朝廷来进行。

也就是说,江凡这个城尉,对于一千二百二十名衙役,以及那六十一名捕快,都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利!

但对八名捕头、两名总捕头以及典吏曹留,却只有管辖的权利。

吏和官的体系并行,也使得这两种体系之间,存在着难以逾越的天堑。

正常情况下,‘吏’几乎不可能被荐拔成为‘官’。

所以江凡在具体考虑,一旦引发了事端,那么可以用来开刀的,就只能是那些衙役和捕快。

至于捕头、总捕以及典吏曹留,他的权限暂时只能架空处理。

这是江凡需要再调用一部分林家族人的主要原因。

‘官’的事情,他插手能力有限,可‘吏’的问题,他却有着足够的权利去进行调配。

而只要保证‘吏’的层面可以如臂指使,那么‘官’的层面自然而然的就会被架空。

毕竟,‘吏’才是具体的办事人员,一旦没有了‘吏’的支撑,‘官’也就失去了耳目和爪牙。

确定了大体的思路,江凡顿时觉得颇为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