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夜杀(第2/4页)

作品:《不剑仙绝不吃软饭

黑了,他伸手摸了一下,才确定那真是一块肉。

迷迷糊糊里,他的脑子反应了一下才忽然惊醒,一把拿起来,逼近了看,结果手刚一拿,就发现不对,稍微一掰,才发现肉块里头旋了一个小窝,里面竟放着一颗药丸——他一下子就想到自己小时候有人会半夜进村子药狗偷狗的事情!

怒火腾的一下子就起来了。

他张嘴想要大骂,却又收声——这里是邺城,不是自己小时候的乡村,在这里,不但有宵禁,而且每个坊的坊门都是按时关闭的。

按道理来讲,根本就不会有人为了毒死几只狗,或偷几只狗,而在夜里潜伏到人家坊里作案,一旦抓住,实在得不偿失。

再说了,这个年代可没有那种特殊的化学药剂,把狗毒死之后,只要得到尸首,加了另外的药大火一煮,就又干净无毒,可以卖钱了!

在这里,毒死的东西,谁敢收?谁敢卖?又有谁敢吃?

所以,这绝不是什么毒狗偷狗之类的!

这怕是有人要对自己家不利!

卧槽!

一旦想明白这里面的逻辑,陆洵顿时浑身寒毛竖起。

是谁呢?

我也好,我家也好,平常都算是与人为善,应该是不曾结下这样不死不休的敌人吧?

呃……好像也不对!

打从我穿越过来,好像的确是得罪了不少人?

仔细想想,殊死之敌还真可能有。

别的不说,那林英就跟自己家有着难解的大仇——本来耀武扬威的,结果却先是被郭芳带人把家都给抄了,随后又被拉到县衙,打了八十大板,还被迫出了一把血,这可不是仇恨么?

而且据说那林英平日里本就是个凶横的主儿,栽了这样的跟头,却眼看着自己声名鹊起,想要光明正大地来找自家麻烦,对他来说,已经是不大可能实现的目标了,那么,他会想到要半夜来寻仇杀人,倒是真有可能!

还有那陈萍。

帮小寡妇结尾那事儿,看着是一时了结了,那陈萍也似乎是收敛了,并没有下面更进一步的动作——以他的身份地位,要探查明白在背后帮小寡妇周小翠的人是自己,实在是无甚难度。

那么,眼看就要到嘴的一块肥肉,就这么飞了,他心里能没有恨?

表面上偃旗息鼓,背地里却准备直接出手干掉自己,却是并非没有可能的。

钱义……不好说。

对了,还有周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