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我在她在!(第1/4页)
作品:《某魔法的霍格沃茨小说》有些鸟儿是关不住的,因为它的羽毛太过鲜亮。
这句话用来形容汤姆,再恰当不过。
所以,不论是威廉还是邓布利多都认为:
年轻时候的他,比日后的伏地魔更可怕。
无关力量,而在于人心的把控和妖孽般智商。
没错,成为黑魔王的伏地魔,实力很强,如今更是稳坐最强巫师的位置,连邓布利多都已然不是对手。
但这个“汤姆”强则强已,却失去曾经最厉害的武器——智商和情商。
一个人做事需要智商,当领导需要情商。
伏地魔两点皆无,当个不可一世的魔王绰绰有余,但想干一番大事业,占领英国,经略欧洲,就差了点。
但汤姆则不一样!
即便实力远不如伏地魔,甚至因为魂器的缘故,永远定格在十六岁,他依旧能凭着智商,搅得周天寒彻!
比如现在,借鸡生蛋成为肃清者高层,再借力打力袭击美国国会大楼……
一整操作,套行云流水,步步为营,而他却没有付出任何东西。
这是一般人能干得出来的?
这才有点当年格林德沃那味儿!
所以,咱黑归黑闹归闹,别拿汤姆开玩笑……威廉除外。
但问题来了,他去华盛顿特区占领美国国会大楼干吗?
不应该带着肃清者,袭击伊法魔尼,来伊法魔尼抢走斯莱特林魔杖吗?
又或者,想袭击麻瓜政府,怎么也得攻占白宫啊?
那才是美国政府的权利核心。
威廉真的很期待,汤姆能一把火将白宫给烧掉。
历史上,也不是没有人干过。
当年,美国趁着英国疲于应对拿破仑,挥师北上,想侵略加拿大,却被英国和加拿大民兵一顿暴揍。
美国硬是把侵略战争,打成了卫国战争,甚至连华盛顿都丢了。
那会儿,白宫还不叫白宫,叫总统大厦。
英军占领华盛顿后,这个老芳心纵火犯,便一把火烧了大厦。
战后,为了掩饰被火烧过的痕迹,美国总统下令将墙壁涂上白漆。
这也是日后改名“白宫”的主要原因。
汤姆这个英国人,不发挥这个优良传统?
就在威廉胡思乱想时,那个陌生女孩,已经拽着他来到女生盥洗室。
不用说,这人铁定是芭布玲,只有她每次和威廉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