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九章 巅峰对决(第3/6页)
作品:《重返2008年大结局》的时间点。
李达带着龙雅来到公司,龙雅虽然很好奇,却也没有左顾右盼,只是跟在李达的身后,用眼睛的余光打量着李达的公司。
青雪文化,看起来还挺不错的。
工作人员的穿着都比较随意,不像是刚才走过来那个搞金融的,都是穿的西装。
网络公司,一般都是比较随意的。
李达带着龙雅到了王雪的办公室,王雪现在也忙得很,现在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了,以前只是十几个人的小团队,现在已经是接近三十个人了。
烧钱的速度又快了许多。
看到李达进来,王雪也没多关注李达身后的龙雅,而是直接道:“你来的正好,帮我看看这个委托创作合同,公司法务出的,你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这是什么?”
“你不是说要培育一些专职的坐班作者嘛,那么,他们在公司写的稿子,著作权归谁,这个也是需要另外用合同来明确的。”
王雪嫌弃地看了李达一眼,就是因为他,自己的事才越来越多。
如果不是看着公司的确是越来越发展壮大了,她才不伺候呢。
李达便站在了王雪的边上,看着她电脑里面的文档。
委托创作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公司委托坐班作者进行创作,作品的一切版权,自然是属于公司,而不是这位作者。
如果员工离职,那么,公司可以让后来者,续写离职员工的作品,著作权依然是公司的。
也就是说,公司花钱请枪手,而这些人和枪手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他们每天要来公司上班,和其他员工差不多。
让他们签这个合同,只是为了避免争端。
万一有一部作品火了,员工想要自立门户,合同在这里,他就掀不起浪花了。
李达看着合同,微微皱眉。
他倒是能理解这个合同的立场的,公司开这个合同,自然是符合公司的利益的,坐班作者,本来就是有了员工的身份,那么在这个岗位上产出的一些产品,归公司所有,合情合理,在其他工作岗位,都是这个道理。
只是,李达自己也是作者出身,看着这样的合同,心里觉得有些不舒服。
他写的书的版权都没在自己手上,因为之前李达自己也没什么资本,没能力反抗,只能将自己的版权通通都交出去,来换取一个发展出名的机会。
现在他也算是积累了一些身家,有钱了,开公司,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