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喜欢(第4/6页)
作品:《悄悄喜欢一个人文案》一起的回帖。
云悄所有隐晦的少女心事用文字记录在这栋楼里,终于在这一天,被故事的男主角知道。
林桀握着手机的指节一点点泛白,他想起记忆里篮球场的初见,他所以为的惊鸿一瞥,一眼万年,其实是她鼓足勇气的靠近。
22路公交车上的偶遇,是她算好时间的“巧合”,篮球场的“初见”,是她鼓足勇气的靠近,第一次一起吃饭时她点的全是他喜欢吃的菜,他无意逗她时,她红脸的模样……
年少的往事就像一帧帧回放的老电影,一幕幕出现在林桀脑海里。
他自以为是的多年深情背后,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暗恋十多年的辛酸。
她比他,更早动心喜欢上他。
林桀想起两人重逢时,云悄跟他说“不要再开这样的玩笑”,那个时候她是怀着何种心情?
她一直小心翼翼掩藏自己的喜欢,努力靠近他,而他却从未发现她对他的深情。
真是妈个畜生。
林桀看完帖子后,把手机扔给李杜白,嗓音沉哑:“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但是——”
他抬头,眼神漠然:“她只属于我。”
林桀说完,转身离开。
李杜白垂眸看着手机上最新回帖:「我是不婚主义者,但如果结婚对象是l同学,我想我是愿意的。」
“我早就知道,她从来都不属于我。”
李杜白想起遇见云悄的那一年,其实就比她遇见林桀晚了一个月。
那是中考最后一堂考试,开考前几分钟,他的笔坏了,鼓足勇气找前面的女生借笔:“同…同学……”
云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回头看,后桌是个戴眼镜的男生,长相白净,嘴唇蠕动半天,欲言又止。
她浅笑:“有事吗?”
李杜白有点不敢看云悄脸,明晃晃的烈阳下,少女生得唇红齿白,弯眉笑时,乌瞳像缀了光,眼底有星星。
“你…”李杜白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云悄乌黑眼睫垂下,看见男生手里拿着一支笔,比女孩子皮肤还白的手背染上黑色的墨汁,她轻声问:“你是想找我借笔吗?”
李杜白点点头:“我…我笔摔坏了,你能借我一支吗,等……”
耳边响起气音似的软声:“喏,给你。”
李杜白低头,少女莹白掌心静静躺着一支粉色兔子头的笔,他伸手拿过,指尖不免触碰到她的手,很软,有点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