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新鲜出炉的“袁十亿”(第2/4页)
作品:《华娱之顶级流量天王》,袁华也算是正式归入了萬达一系,而陈四成的公司聘亚影视本身就是被萬达控股的,所以说两个人也算是因为萬达结成了“干亲”。
作为两家公司的董事长,萬达当然不希望他们两个人内斗形成掣肘,最好还是化干戈为玉帛一致对外。
除了来自上头的指示,还有一个很大原因就是袁华现在身价倍增,所以说连陈四成也不得不重新衡量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
本次华章影视a轮拟对外出让20%股份融资2亿rmb,最终由萬达电影一方独投。
但区区20%的股份根本没法满足大老王的胃口,于是双方在a轮融资结束之后,又迅速达成一份股份交易补充方案:
华章影视公司最大股东袁华个人向萬达电影出售15%股份,成交价格为2亿rmb整。
这样两轮交易之后,萬达方目前实际已拥有华章影视35%的股份,仅次于62%股份的袁华,成为华章影视的第二大股东。还剩约3%的股份,分散在公司极少数几个元老手里……
你也许会问,为什么第一轮融资的时候,两亿可以买20%的股份。结果到了第二轮从袁华手里买,就溢价了三分之一呢!
其实不难理解,因为华章影视目前现金流充裕,所以a轮融股只打算出让20%的股份。
但是萬达一方嫌少,那老王想要更多,但因为目前公司股东只有袁华手里握有大量股份,那就只能加价从他手里买……
再说萬达第二次股权交易的时候,此时a轮已经完成。
那既然a轮已完成,那么也就是说此时就已经是b轮融资了,你b轮融资单价那肯定要比a轮更贵了,这是基本常识。
其实只溢价三分之一,已经算是袁华亏了。
因为如果b轮再融资的话,两亿元绝对买不到15%的股份,甚至10%都够呛,但其实这是一揽子协议,二次交易算是第一个协议的补充。
毕竟如果萬达只拿到20%的股份,人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所以说袁华也只能又出售了15%给人家……
当然对于袁华来说,第二次交易对他来说意义更大一些。
因为第一个是融资,这个钱是用于公司发展的,袁华虽然是最大股东不假,但他是不能挪用的,否则就是违法。
反倒是第二个股份转让,这这次交易主体是他和萬达,这笔钱是人家从他手里买股份的钱。
这个钱直接划到他个人户头,而不是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