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明星限薪令还没来呢(第3/4页)

作品:《华娱之流量天王 起点

的40%,主演片酬不超过全部片酬的70%。

但它也只是个指导意见,仅仅作为参考,并不是严格的法律或者行业规章,也没有违者必究,所以基本大家也就当它不存在。

真正明文规定把这项落实,前世是在18年11月份落地的,自此就开始动真格了!

自从18年“偷税事件”爆发之后,广电先是同年9月份下达了综艺片酬限薪令,然后11月9号又下达了包括影视剧在内,更严格的明星限薪令,作为行业自律正式发布施行。

所以说现在这会儿,其实是压根没有这玩意儿的,也不存在说某演员片酬不得超过一半什么的,暂时压根儿就没这个概念。

当然,其他明星可以完全不在乎就当他废纸一张,但袁华肯定不能等闲视之。

毕竟他现在就已经差不多是这个圈内,片酬最高的那一小搓人了,如果再不收敛点,搞不好将来就会被树为反面典型挨批评。

所以说他一直刻意避讳拿高片酬,尽可能多拿分成,因为这个东西并不违规。

演员和剧组风险共担凭本事挣钱,其他人也无话可说,官方不仅不会批评,反而还要鼓励褒赞这种行为。

明星限薪令的目的是什么?

就是避免明星片酬占总成本的比重太高,挤占影视剧用于的制作的经费,导致影视剧质量下降,引发不良社会反响。

但是如果只拿分成或者低片酬+高分成,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毕竟分成是不挤占任何制作经费的!

不论分成比例是20%,30%,40%还是50%,你总归是卖出去以后,赚钱了才会分给演员,制作成本完全不受影响。

拍的好,卖的价格高,那演员就多拿;拍的不好,卖不出去,那演员就只能白打工。

这个和电视剧一拍完,演员直接拿着一大笔钱潇洒走人,后面什么都不管,完全是两码事儿。

袁华这部剧依然是不拿一分钱片酬的,演员+编剧+监制三项总片酬5000万,折算入股独占1/3的版权收益。

70%投资占比的华章影视,对此肯定是毫无异议的,另外20%的正午阳光以及10%的山影也表示认可。

这也正常,毕竟一方面是影视剧版权在袁华手里,其次他演和不演,显然这中间差蛮多事儿的!

除了亿的制片成本,剩余3000万用于营销宣传……

像以前的电视剧,制片方是根本不做什么宣传的,都是交货甩给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