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血奴(第3/5页)
作品:《征服异界从游戏开始八零电子书》丢进火炉里。
血族可不是什么人的血都要,像这种低贱者的血液辛普森是没有兴趣的。
接着,这个摩西港来的“客人”,蹲下来,将手指抚到烧火仆人脖子上的伤口处。
他的指腹处渗出一滴暗红色的粘稠血液,钻进了仆人的伤口里。
并不算特别狰狞的致命伤,因这滴诡异血液的渗入,居然自行愈合起来……
数秒后,刚断气的仆人,惊恐地瞪大的眼睛,忽然眨了眨眼皮。
接着……这名死而复生的仆人,僵硬地从乱糟糟的地面上爬起来,对辛普森躬身行礼。
“把这儿收拾一下,去找到乔伊·雷切尔,盯着他。”辛普森对新鲜出炉的“血奴”吩咐道。
血奴保持着深深鞠躬的姿势,直到辛普森退回黑暗中,才蹲下~身来,迟缓、机械地把地面上沾染了它生前血液的草杆、木材一一抱起来,塞进火炉里。
打扫完现场,这名血奴像是适应了全新的身体,离开大屋时,动作已经十分灵活协调,与生人无异。
格兰瑟街区是因纳得立城环境最好的街区之一,住这儿的人家最低都得有二十金币以上的年收入,养得起仆人;入夜后,有看上去像是仆人的人在路上匆匆而过,并不会引起任何人怀疑。
血奴快步走出格兰瑟街区时,大街上巡逻的治安员都只是随意地扫了它一眼便把视线转移开——格兰瑟街区的人家在晚上派仆人跑腿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白天时人气旺盛的玛丽街市集在入夜后相当冷清,只有几家售卖廉价酒水的小酒馆和街尾处出杂货店开着门。
血奴从玛丽街市集经过时,坐在小酒馆里的酒客们还没有喝得太多,正激烈地讨论着他们关心的话题——比如市政厅那些年轻漂亮的女文员有几个跟雷克斯领主有特殊交情,又或是雷克斯领主到底会不会重用遣散后又重新招回去的城防军。
这也是城市人的一大特色了,就算日子潦倒得不比农村人好多少,他们也会毫不质疑地相信着他们对所有的事儿都有发言权。
血奴当然是不会在意酒客们讨论的内容的,目不斜视地从小酒馆门前经过。
也正在此时……一群在城里瞎转悠了快一个多钟头(游戏时间)、找任务怪找得心浮气躁的玩家,恰好从小酒馆旁边的巷子里钻出来。
走到有灯光、有人类npc活动的街面上,这帮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