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不容你强加镣铐(第2/3页)
作品:《江户旅人笔趣阁》不休时,浦贺炮台上面升起了备战的狼烟,富津炮台随即升烟呼应。只见得两岸炮台呼喊不绝,烟尘骤起。
约略过了十分多钟,忠右卫门预定的三十分钟时间已至,浦贺炮台主炮台猛烈开火。由江川英龙督造的西式重炮,发出了震动天地的轰鸣。
随后浦贺东西两侧炮台之大炮,接二连三的开火试炮。这既是为了显示幕府的决心,也是为接下来的作战,进行战前校准。
诚然,现在诸炮位依次开炮,会暴露火炮的位置。可是相比较于盲打,先行确定火炮情况,以积极的态度应对马上的炮战,也是非常必要的。忠右卫门虽然平时行事并不算太大胆,可这时候容不得畏缩犹豫。
停在海上锚地的英美联军纹丝不动,佩里和巴夏礼他们当然不是傻的,不可能把船只停到岸上的炮台射程之内。至于运兵船和补给船,那更是离得远呢。在幕府没有海军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威胁的到联军的船只。
至于什么火攻船,真没有什么作用了,不提也罢……
“似乎日本抵抗的决心非常坚定……”佩里一面令人详细记录浦贺、富津炮台的炮位情况,一面拿起望远镜,试图更清晰的观察幕府军的操作情况。
“或许是我们的要求实在难以接受?”祖阿伯特说出了一句连他自己都不太确定的话。
根据美国同清朝廷签订《望厦条约》的经验,祖阿伯特认为美国向幕府提的要求其实非常宽厚,一点儿都不严厉。
日本人怎么连这么“优厚”的条约都不肯签?
须知清朝廷已经允许同美国协定关税,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此为《南京条约》规定“协定关税”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的经济。
又扩大领事裁判权范围。条约规定:中国国民与美国国民发生诉讼事件,美国国民由美国领事等官员捉拿审讯,按照美国法律与惯例处理;美国国民在中国与别国国民发生争议,“应听两人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清朝官员无权过问。由此,清朝对美国国民的逮捕、审讯定罪、惩治的司法权力全部丧失。
至于美国军舰可以任意到中国港口“巡查贸易”,清朝港口官员须“友好”接待。和片面最惠国待遇,如清政府日后给他国以某种优惠,美国应一体均沾等条款,更是完全破坏了清朝廷的国家主权。
几乎约等于美国军舰可以随意停靠江户,德川家定还得好生招待供应。比什么自由通航濑户内海过分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