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朱和墭很忙,吴三桂怕凉(第二更)(第1/3页)

作品:《活埋大清朝有声书

“阿爸,儿子和契爷、大佬辉、诸葛军师、杨军师、陈军师、郭师爷、屈学士、陈太守他们商量下来,决定把广东的土地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宗族公地;另一部分就是官私地......”

广州府城内的定王府中,朱和墭正在和垂拱而治到有点无聊的天王朱说着万族大会的进展。

万族大会有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土地问题;二是升学问题。

这两个核心问题解决了,广东一省的十府一州,三百万生民,差不多就都在朱和墭手里掌握着了。

现在朱和墭正和朱天王说的,就是两个核心问题中最让人头疼的土地问题了。

“宗族公地主要是可以开垦的农地,大概占到全省可垦之田的八成,这是不可转让的土地......全部都要分田到族!每个宗族可以分多少田,分在哪里?水源如何解决?都必须搞得一清二楚。分完之后,要用田垄把各族的土地都圈起来。这里面的工作量可不得了啊!儿子准备分批进行,先在广府和潮州府搞。等这两处搞完后,再抽调广府、潮州的得力官吏去其他的八府一州搞。”

这可是几千万亩土地的分配,涉及到两百多万人口啊!

搞好了,那可就厉害了!全省有多少耕地,多少人口,一清二楚!

而且土地已经根据人口重新分配过了,产权明晰,责任也非常清晰。税该谁交,兵该谁出,都清清楚楚,而且负担也比较平均。

“官私田产则是可以转让的田产,包括全省两成的可垦之地,还有城池、市镇、港口和官道及两侧部分土地。还有全省的山林、矿山、滩涂等等不可不易开垦的土地。这些土地或官有、或私有,有些官有的山林可以供百姓无偿采樵,有些城池市镇的附廓之地或白地则可以用于工商业的开发......都必须有所规划,官府有所保留,不能都卖给私人,更不能归属宗族所有。

另外,广东还有一些没有宗族可依之人,都要把他们集中到官私田产上安置。”

如果说宗族产业是个“下限”,可以保护大部分人的生存权,那么这些官私田产,就是大家的发展权了!

这些田产主要是工商用地或是预留给工商业的——宗族产业是不能私分的,那宗族之中有些想要发家致富的能人也得有地方施展啊!

朱和墭给他们预留的就是工商业和读书当官了。

而为了避免“拆迁难”,所以朱和墭还提前把适合发展大都市的风水宝地圈好了一些......这当然也是托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