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2章 番外·狂风紫叶的骑士(第3/6页)

作品:《才不是魔女洛兰希尔

忆和技巧,轻松就破开怀亚特的攻击。

“再来。”看出怀亚特的好奇和不服,卢德斯低喝。

“是。”

“砰。”“砰。”“砰。”“砰。”

下面的几个少年看着怀亚特输了一次又一次,慢慢的也觉察出哪里不对了,卢德斯使用的这套刀法,没有任何超凡效果,全是招式和发力上的技巧,但仅凭这个,就能将怀亚特完完全的压制。

“好了,下去吧。”感觉差不多了,卢德斯停下来。

“军刀迅捷可以在混乱的战斗中快速的杀伤敌人,保护自己。你每干掉一个敌人,自己就会变得安全些,这一点在面对大量敌人的时候很是重要,毕竟谁也不能保证,一辈子打优势战斗,总有面临窘境的时候。”

“另外,用刀和用剑的不同在于,刀尽量是去划割,只要角度和发力正确,你能毫不费力的将一大块肉割下来,同时刀速不减,迅速回转,再次发动下一次攻击,这样招式间连接紧密,破绽极少,而敌人稍有不慎,就能被你找到空隙,划出伤口。”

“在过去,如何评价一位用刀的好手呢,那就是将一大块湿黏土放在身前,用刀划过,光滑的切下一片,然后去势不减,如此连续,一片又一片的细薄的黏土从旁边落下。”

“要快,要更快,这样你的招式就是没有破绽的。”

虽然已经过去了近20年,但那天卢德斯老师在训练场的屋子里,教我们如何挥舞军刀的场景,依然是如此清晰,我甚至记得那天屋子里浮动的尘埃,还有手中木刀的纹理。

卢德斯老师是位值得尊重的人,他教导学生严厉而毫无保留,不仅会给我们将各种战斗的技巧,如何面对恐惧,如何选用合适的武器,如何利用各种条件来获胜等等。

也正是因为他的启发,我越来越偏好使用迅捷急速的战斗技巧,连随身的佩剑都是那种轻薄如刀的类型。

可惜身为杰兰恩大人的追随者,我必须加入白狮骑士团,在武器选择上只能是剑和枪,不能随身带着一把军刀。

好在后来的时光里,我慢慢也找到一种迅捷的剑术,虽然和军刀的技法不一样,但主体思想和风格很是类似,于是沉眠其中,将其作为自己的主要战斗方式。

时间久了,朋友和白狮骑士团的战友们,也就给我起了‘狂风’的名号,成为骑士团内的一个另类。作为古典骑士的精神传承,白狮骑士团一向以强大的力量和威猛的外表现世,我这个另类着实少见。

相比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