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爱(一)(第3/5页)

作品:《我竟然是大佬百度百科

的东西。”

丁香呆住了,她为什么喜欢林枫?

她想了很久,缓缓说道:“我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因为从我记事起,他就在我的身边,我的童年和青春里面全是他。”

黑袍点点头,等待着她继续诉说。

“虽然我是一个丫鬟,但是他从未将我当做下人,反而是将我当做了一个妹妹。事事宠着我,让着我,我小时候的生活简直比小姐还要快活。”

“我想要鲜花,他会去花市为我买;想要他陪我玩,他会无奈的放下书书本和我一起做一二三木头人的游戏;睡前想要听故事,他会用不多的阅历编造一些蹩脚却很有趣的小故事哄我睡觉。”

“还有很多,很多,我想这就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黑袍沉默着,但是他的眼中却露出了一种奇异的光彩,似是羡慕似是欣慰,或许他也曾有过这样的一个人。

他的确有这样的一个人,只不过在漫长的时间中两人逐渐走失了。90文学网

黑袍的目光十分温柔,声音也温柔了起来,“我相信你一定是喜欢他的,而且我还可以断定,他一定也是喜欢你的。”

丁香眨眨眼,肯定地点头,“少爷也肯定喜欢我。”她对这一点深信不疑。

黑袍轻声问道:“可是,你爱他吗?”

这个问题令丁香愣住了。

她为什么愣住呢?因为她忽然发现她对爱这个字陌生起来了,甚至连这个字应该怎么写也忘却了。

爱?

在她的印象中,喜欢和爱不是一样的吗?喜欢一个人不就是爱上一个人吗?

但是今天黑袍的话让她隐隐感觉到爱一个人和喜欢一个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

她不知道爱是什么。

黑袍看着愣住的丁香,心中一叹,他早已经预料到了这种情况,就连他都用了百年的时间才弄明白爱是个什么东西,更何况这样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呢?

世上有多少人明白爱这个字的含义,又有多少人能够得到爱。

绝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不明白,他们把生命交给了责任和义务,在世俗的柴米油盐中混混噩噩度过一生。

他们从没有遇见过爱,也从没有感受过爱。

但爱正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是爱让人类从蒙昧走向刀耕火种,从原始走向文明,从走落后走向发达,从最卑微的种族走到万族之巅。

是爱让人在面对绝境的时候有了更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