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你们两个,谁先来?”(第3/4页)
作品:《混在夜店的日子》的狐狸。
老板娘也是个狐狸。
可能是跟“神”接触比较多,看到秦夜的那一瞬间,老板娘就看出他的与众不同,对待他的态度很是恭敬。
某种程度来说,秦夜确实是属于“神”那个等级的。
而且还是很厉害的神。
滴水既宇宙。
意念一动,就能创造千千万万个宇宙什么的;意念一动,又能毁灭千千万万个宇宙什么的;这不是“神”又是什么呢?
但修道者从来不认为自己是“神”。
天境修道者虽然有“天神”的别称,但那是普通人、以及其他各种存在叫的,本身还是自称修道者。
就算道法自然,也依旧还是修道者。
而且“神”只是个称呼。
秦夜可以是神、食蜂操祈可以是神、其他人也可以是神;建个神社把粪坑里的石头供奉起来,它也同样可以是神。
所以压根就不需要在意。
别的地方不用多说,至少在神州这里,“神”的逼格其实是比较低的。
以前讲究神权君授、现在讲究神权党……
咳咳嗯~。
这些不用多说。
……
此花亭是个好地方。
这里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而且风景优美,是个旅游的好去处。
而且这里面还有很多百合花。
秦夜突然就觉得,自己可能跟百合花就很有缘。
最近好像遇到过很多次了。
这家温泉旅馆里就有三对。
六个侍女、三对百合。
内部消化、完全不给外人机会。
秦夜看到那些小姑娘亲亲密密的,就忍不住感慨。
“操祈酱,故乡的百合花又开放了呢。”
“???”
……
百合不百合的,也无所谓。
关键是在这里也玩得很开心。
说是待个十天八天,最后整整待了一个月。
期间还见到了不少的“神”。
但神神鬼鬼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
再次回到学园都市里,恍若隔世。
一切都很熟悉,又像是有点陌生。
时间已经是傍晚。
把食蜂操祈送回到学舍之园,看着她走进去、直到消失不见后,秦夜才转身回家,顺便给白井黑子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