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六章 该出手时就出手哇(一更)(第3/3页)

作品:《我全家都是穿来的笔趣阁

不是出发前还想着,等会拿他们这伙人就酒喝呢,拿他们的粮食肉吃,拿他们的奶砖泡水喝,然后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给他们尸首堆在一起烧喽,是不是?

宋富贵被自个脑补的气完了。

最关键的是,他被自个的头发也要气完了。

有个士兵要砍死他,刀太歪,竟给他“包包头”砍掉了。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发型。

你瞅瞅,变成齐耳短发了。

也因为这个插曲,给宋富贵气的在冲进敌军大帐时,掏出了手雷。

手雷一亮相,比喊打喊杀还好使,好些兵勇,立即下跪。

服了,真被打服了。

双方各让一步好不好?

求大王饶一命,让我们当战俘。

不过,话说回来,大王没穿军服,敢问一句,你们是哪路的啊?

宋富贵:

别问我从哪里来,也别问我们要到哪里去。

我也不是大王,我是,大王让我先下山。

“大王?不是,头,”宋富贵急忙拱手。

宋福生一身血迹出现。

看了眼跪了一地的战俘,又急速扭头看了眼宋富贵。

难怪他刚才觉得哪里不对。

原来是富贵的发型。

富贵怎么转眼间就变成了女儿以前梳的波波头。

一地的战俘,还有现捆好陆陆续续押进来的。

战俘代表:

大王,我只是个厨子啊,我也是被抓来无奈当了兵士,求饶一命。

这样好不好,我们会老实的,绝不反抗,将领都没了,我们反抗也没用不是?而且什么脏活累活我们都干。

宋福生阴测测一笑:废话,当然要由你们干了。

还有这粥,大王,你们喝吧。

废话,拿你们先试验一下,如果没毒,我们当然要喝了。

这杀人杀的,累够呛,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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