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悲惨的地主家少爷(第3/4页)
作品:《明天下减肥》野猪其实就是家猪变得。
这头也是如此,它的嘴没有野猪长,獠牙很短,身上没有斑纹,腿长,只是体型比家猪苗条的多。
云福瞅着云昭道:“要不,咱们家把这头猪养起来?”
云昭还没开口,发现口水先流出来了,擦一把口水后大叫:“我要吃猪骨头!”
云福似乎有些失望,没好气的对几个乡民道:“那就赶快收拾了,没听见大少爷吃猪骨头?”
乡民们齐声叫好,立刻就有人去拿杀猪的一干物事。
刚刚将铁块丢回炉子的刘宗敏走了过来,用脚踢一下野猪道:“猪皮留给我。”
云福笑道:“这是经年的老猪了,猪皮厚的不成样子,没法子吃。”
刘宗敏道:“硝了之后作衣衫!”
福伯点点头道:“该是能做出一件皮甲。”
刘宗敏不再言语,见铁块又烧红了,就继续去锻铁。
杀猪没什么看头,云昭一点兴趣都欠奉,明日里有猪肉吃,这才是他感兴趣的地方。
以他以往在农村看杀猪的经验得知,人们绝对不会浪费猪身上任何一点可以利用的东西。
云福见云昭打着哈欠回家了,就笑着道:“五百文钱,家里只要肉跟板油,猪皮给刘宗敏,其余的便宜你们了。”
云昭听见乡民们的欢呼声了,继续打着哈欠回到房间,胡乱脱掉衣裳,一头钻进了被子。
“怎么,没打算弄头猪回家养着?”
“明天有猪骨头吃了。”
“咦?不是是自称野猪精吗?怎么没有物伤其类之感?”
“明天你看我吃肉的样子就知道我的野猪精之名不是平白得来的。”
云昭嘟囔两声,就用被子盖住脑袋,不愿意看母亲那张满是捉狭之意的脸……
一头猪,一个晚上,就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陈年老猪肉一点都不好吃,只要有点筋,就咬不动。
而最好吃的心肝脾肺肾,被乡民拿走了,血脖子带猪头给了屠夫,就连猪尾巴也被人连着一斤肉拿走了。
“地主家都是傻子?”
云昭母子跟猪肉较劲好长时间之后终于放弃了,徒然的瞅着满是牙印的猪肉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娘撇撇嘴道:“乡民们打杀了野猪,也就是保护了庄稼,就该奖励。咱家的地最多,出钱是应该的。
也罢,送一条猪腿给你先生,请他品鉴,品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