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荣辱之责在乎己(第3/6页)
作品:《秦吏听书有声小说》狱掾喜一家也住县城南里闾右,但宅院却朴素得不似官吏人家。一个三进小院落,院中有树、有菜畦,房屋略显陈旧,但很干净,屋内收拾得十分整齐,也没有多余的隶臣妾,仅有一个老仆役在庖厨伺候。
喜有两子,长子获生于秦王政十一年十一月,已经10岁了。次子恢生于秦王政十八年,现在才2岁半,还是个牙牙学语的小孩。
每天结束办公回家,喜都会与妻、子一家四口坐在案几前,吃完今日的飨食,食物清淡,话也不多,但妻贤子孝,家庭也算温馨和睦。
喜是个不太有趣的人,没有更多的娱乐活动,十多年来,他用完饭食后都要雷打不动地坐在案几前,将每日工作的案件爰书抄录下来。
这个习惯源于他刚刚做吏时,目睹了一次因狱吏不精通律令,屈打成招而导致的冤假错案。
那一次,一个无辜的士伍被认为是盗牛者,被罚为黥面城旦,最后在上诉到郡上后,这场冤案才得以昭雪。虽然秦国官府主动帮那士伍买回了他被罚为隶臣妾的妻女,但她们早已受尽苦楚,秦国的社会对一个黥面之人绝不宽容,这一家人只能在隐官中度过余生。
所以目睹了这一切的喜,一直告诫自己,要牢记每一条律令,谨慎对待每一场判决,自己手中,决不允许出现冤屈。
在他抄录律条时,他那个做学室夫子的弟弟敢经常笑着说,兄长你抄这些有什么用?每日忙于案牍就够辛苦的了,难道还想把它们抄下来带进坟墓里去不成?
对此,喜也只是笑笑不说话,习惯形成自然。他总觉得,自己有义务记录每日发生在南郡的种种案件,这一方小天地的百态,善恶,都浓缩在监案件卷宗里。这相当于是法家法吏的“日三省吾身”。
这天傍晚,抄到一半时,他的弟弟敢又登门拜访了,并告知了喜,那湖阳亭长黑夫今日在集市上所做的“义举”。
“兄长怎么看?”敢坐在喜的对面笑着问道。
喜沉吟许久,和县右尉、左尉的关注点在黑夫得名、钓名不同,喜关心的是,黑夫这么做,是否违反了律令?
“黑夫是借钱给去疾,让他还清罚款,秦国只是不允许用屋舍等财产抵押借债,但单纯借钱,只要契券符合规程,并不违法。至于黑夫自己当场毁契,不要那四千钱,是他自己能够决定的事,也无人能追究他的过错,但是……”
喜拿起案几上的一根竹简,上面记录的,正是他今日对公士去疾的判决,简明扼要的判处,却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