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财务公司(第1/3页)
作品:《王牌对王牌第四季》好吧,这就是个挂了财务咨询公司牌子的,放高利贷的公司。按照法律,超过银行最高4倍贷款利率的就算是高利贷,属于犯法的,并且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法律也是人定的,不仅这样,这些公司还能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猫腻就在于首付。
假设你要借贷二十万,你只能拿到十五万,五万就当成了利息。剩余部分有明文写入借贷合同,为银行最高利率的3.8倍作为民间借款的利息。当债务人无法在借贷合同日期内归还借款,债权人就会起诉到法院,要求债务人归还二十万,及合同内注明的利息和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
法律社会,收高利贷不再是用打手泼油漆,而是拿起法律的武器光明正大收高利贷。当然,打官司除了律师外,谁都讨厌,所以在打官司前,公司还是会进行一些武力行为。很有分寸,不会给债务人在法**翻盘的借口。
除了这些,高利贷公司还有相当高明的反侦查能力。任何借贷人都会被搜身,避免留下任何不利公司的录音和影像证据。
于明走进公司,发现接待台是个肌肉男,再看了周围几眼,就明白这是个怎样的公司。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
“请坐。”一个胖子西装和衬衫敞开,走过来道:“我姓刁,兄弟们都叫我刁老大。”
“于明,星星调查公司的。”
“不废话。”刁老大拿出一张照片:“帮我找到这个女人,两万块钱酬劳。”照片中的女子二十三四岁左右,面前有刘海,中间一小束长头发到腰间,很醒目的发型。笑容带了三分调皮。初步判定为家庭条件不错的独生女。不过,是摄像头截取的照片,比较模糊。
靠,是找人。奇怪了,今天大家都的东西都和女人有关,偏偏又不是婚外情。寻找失踪人口,这个活好像杜青青没分配。于明从新买的公文包中拿出合同,然后填写了一些信息,把合同交给刁老大。
“我不看这些,王律师,拿去看看。”
“恩。”一名四十岁左右的斯文人拿走合同到一边看。
于明道:“我需要多一点的信息。”
刁老大拿出一叠资料扔在桌子上,于明翻看,是借贷合同。这女孩叫沈丢丢,用一套房子做抵押,借了八十万。当然,只拿走六十万。由于已经超过三个月借贷期。律师起诉到法院,但法院告诉律师,房产证有问题。查房产证发现,这是一个老太婆的住房。经过专业人氏鉴定复印件,发现这是经过高手伪造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