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2章 统购统销(第2/3页)
作品:《唐朝好地主全集免费收听》超坚持强调,要走民制商收商销的这个路子,不能改变。
“盐价问题,我觉得可以分区定价。”
见大家争个不停,李超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不拿点干货出来,估计没准的宰相们争半天也争不出什么来。
“我认为,我们可以把大唐分为北方、东南、剑南和广南四大盐区。”
李超说把大唐分成四个盐区,而且不是东南西北,而是北方、东南、剑南、广南四区,也是有原因的。
如今大唐的北方,主要行销的都是解盐、河东盐、东北盐,既河北和河南东的海盐。
如果按盐的种类来说,有池盐和海盐之分,如果按加工,又可以分为颗盐和末盐。颗盐就是没有加工炼制的粗盐,末盐就是加工过的细盐。一般来说,颗盐比细盐便宜,海盐比池盐便宜。
北方食用的盐中,河东解池的盐产销最多,价格最高,其次是河东北部盐池的盐。东北盐则以海盐量大便宜闻名,不过海盐也有个缺点,就是在东北沿海,往北方内陆运输成本高。不比解池的盐,就靠近黄河,处于关中、河东、黄河的中心,距离河北也近。
李超记得,中唐之时最初搞盐专卖,是食盐一斤十钱,然后加税百文,到了晚唐时期,盐价更贵,因此导致无数私盐贩子铤而走险,最后晚唐的那些叛军首领,黄巢、王仙芝、王建等等枭雄,几乎都是私盐贩子出身。
十文一斤的盐,以唐时的物价算不上太贵,但十倍盐价的税,就非常之高了。
李超记得北宋时盐也挺贵,北方盐价一般是四五十文一斤,盐有多个等级,但大抵就是四五十钱一斤。
而在蜀中,却因为盐多地狭,朝廷为了保证盐利,因此把盐价定的很高,每斤盐四百文,直接就是北方地区盐价的十倍。
宋太宗至道年间,朝廷统一规定:“凡颗盐、末盐皆以五斤为斗。颗盐卖价,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钱,有三等。末盐卖价,每斤自四十七至八钱,有三十一等。”
后来,朝廷下召令蜀中盐价减半,此后一直维持每斤盐二百钱的高价。
就北方地区来说,解盐的差别不大,质量较好,海盐差别多,档次多。当时河东北部的地方,多用河东本州或汾州的盐池盐,由于这些盐池的盐质量差,当时官府向盐民收购的盐价才每斤六至八文,向民户卖出的价格却是三十六文,转手就赚五六倍的利润。
而李超划出的东南盐区,指的是淮南、江西、江东、山南几道,这些地方所有物都是东南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