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6章 三百里封地(第2/4页)
作品:《唐朝好地主天子元从笔趣阁无弹窗》税法的核心,不再是以人丁为本,也不再以均田制为核心,而是以户税、地税为基础,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既不分主户客户,也不分定居或行商,所有居民一律在所居之地征纳税收。
征收原则则是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税额按田亩和资产的多寡确定,废除以前的租庸和杂税,资产少就税少,资产多就税多。
理论上来讲,这种税制当然比按人均摊派的租庸调制来的合理的多,尤其是对于那些无地少产的民户负担更小。
中唐推行的两税法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一改现在这种官员不纳课的旧规,改成了官绅一体纳粮。
官僚豪强们也只能千方百计的偷税逃税漏税,而不再是光明正大的免课了。
不过李超觉得现在没有实行两税法的基础,大唐一统天下未久,租庸调制还没有露出许多漏洞,这个时候没有废除租庸制的环境。
提出户税,也不过是为了对现法进行一些修补而已。
李超提出,免除色役,推行户税的同时,也推行地税。
地税就是原来的义仓粮,现在朝廷要直接把这个义仓改为地税,更加的正规化,以加强地方粮食储备,增强抗灾能力。
把义仓粮直接改名为地税,名为税,就是把这个本来属于民众存粮备荒的事情,改成一项严格的税法。
租庸调制度规定,王公贵戚,品官勋爵,和不定居的商贾等都有一定的免除特权,而李超却是准备皇帝以下,不论王公贵戚,品官勋爵,一律都要交税户税和地税,没有田的商户,也要按资产分户等,交纳户税和地税。
“地税亩税二升,以田产多少定纳税数额,有多少田就纳多少地税粮。”
末了,李超又对李世民加了一句,“无上限!”
“地税之粮,不可以钱代纳,非灾荒之时,不得开仓取粮。”李超再加上一句。
义仓原本就是为赈灾储粮,因此目的是非常明确的,是备粮防灾的,这些粮食属于战备救灾用粮,平时不能动用的。
这次大灾,粮食储备上朝廷吃了大亏,因此上下都意识到粮食的重要性。
李超提议把义仓粮直接改为地税,纳入朝廷的税收系统,就是为了把这些粮食的重要性提升。
历史上,唐朝天宝年间,粮食储量大增,一度达到极可观的数字。
史载:唐玄宗天宝八年,天下储粮米9606万石,其中义仓6317万石,占了65%以上,地税的财政地位日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