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章 真·转悠(第2/3页)

作品:《你跑不过我123

都一样,除了守法公民,就是违法犯罪分子。守法公民是我们要保护的对象,违法犯罪分子就是打击处理的对象。不存在第三种人。”

“道理我明白!可这样的人的抓捕,阻力肯定会更大一些。”赖洋说道。

“没关系。”慕远说道,“在出发之前,我就猜到了这种情况。能拿上千万买古董的,又怎么可能是小角色?”

“这倒也是!”赖洋说道,“那我们现在就进去?”

慕远道:“先等等!根据刚刚邹队给我们提供的信息,这李东可不是什么有钱人。所以,多半他只是一倍指派出去收货的小喽喽,最多也就是大一点的小喽喽。真正的幕后老板,应该是这里某栋别墅的主人。我们出这样一趟差也不容易,如果只抓了个小喽喽回去,也太不划算了。”

赖洋愣了愣神,这次出差的主要目的,不应该是追回文物吗?怎么就成了抓人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李东和他背后可能存在的老板,就只是干了一件收赃的事儿,用法律角度来讲,叫隐瞒犯罪所得,这金额虽然很大,但按照法律规定,最高也不会超过七年。

甚至在这个案子中,要追究李东的罪责相对容易,可要查到他老板面前,就很难了。

这是一个讲证据的时代,虽然明知道李东是在他老板吩咐之下干的这件事情,但对方却有无数种借口可以推脱,除非能掌握到非常有力的证据,否则都是徒劳。

“慕队,为了一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人,耗费这么大的精力……”

“这不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而是盗窃!根据刚才我们的审讯,王德峰那些人,并不是主动要去偷这玉蟾蜍的,而是李东或者他背后的老板提出了这个需求,请对方去做这件事情的。从这个角度来讲,这应该算是共犯!”

赖洋没去争辩这个事情,慕远的这番解释也确实有他的道理,至于最终如何认定,还得回去与法制部门商量讨论。

不过若真将李东及其背后的人认定为共犯,那区别可就大了。

以这种盗窃金额来说,刑期可不是七年那么简单了。

“慕队,那接下来怎么办?”

“我们先打听一下情况再说。”慕远说道,“这样,你先去在附近找家酒店住下,我先在周围转悠转悠。”

“好!”

“嗯……酒店有免费早餐就行,其他随意。”

赖洋嘴角抽了抽:“好!那二毛……”

“你也先牵过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