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节 大开发时期(第2/4页)

作品:《大明之雄霸海外有声小说

而由资本组建的商业公司,则可以通过向官府申请得到土地,为了鼓励开发,所费不多。

不过,官府放出地块,公司得到地块,如果不作开发,没有产生合适的税金,则要交纳空置费,逐年提升,十年内不作开发,官府回收土地。

《土地法》规定有一条,那就是土地所有者对该土地上的资源拥有所有的权利,例如该土地上发现煤炭,由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官府一般不会回收,不会抢大家土地。

在土地上得到的木材,属于地主所有。

话又说回来,土地授予不是你想要就有的,而是官府首先经过勘探,如果没什么矿藏,则可以用来发放给公司和民众,而拥有矿产的土地,肯定是颜大少为主的开发集团获得!

他吃肉,大家喝汤,但都会有利益,不会他独吞。

“金子是执政府的东西,别人拥有它,不是件好事!”颜常武告诫大家道。

金色属于执政府、颜家的颜色,普通人用之不祥,没有福气用黄金,颜常武专门使用黄金。

再有银矿和铜矿,银子和铜钱是货币,铜可以用来造炮,都属于官府严格管制的物资,普通人不能轻易拥有。

除了金银铜之外,其余的矿产和自然资源,颜常武不会与别人争夺,而是任由大家发财。

这是一个游戏规则,所有东南府人都遵守。

东南府主要依靠商税来得到收入,土地所得,一旦进入社会流通,必定要交税,依据官府的税率交纳相应的税金。

比方说发现的煤炭,土地所有者用来自用,没问题,官府不管。但一旦出售,就得交税,不交税,官府甚至可以没收该地。

“死亡与税收不可避免”此话是东南府资政、台湾行省留守孙承宗老大人的说法,大家知道官府收税的厉害,就养成了交税的习惯。

在东南亚的土地上,人们烤烟、熬糖、酿酒,输出林木,那里盛产大量的铁木、檀木、乌木和柚木,对于木材持保护的态度,出现了《东南府森林法》,在开垦土地时,严禁以火焚林,所有的木头都得砍伐利用,并且个人生活所需及企业用的燃料,尽量使用低价值的木材,最终使用煤炭。

在东南府民众当中大力宣传“法治”,规范大家的行为,从最高领导做起,东南府渐渐转向法治,对于森林开发利用,但也注意保护,一些伐掉木头的林区,如果不用来充当农田和改为城镇,则要求补种回树木。

人们找到了矿藏,煤炭、锡、铜、金、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