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 刺客(一)(第2/3页)
作品:《大明之雄霸海外有声小说》外围是琉球的官差,他们持大刀和长枪警戒,精神抖擞。
那当然,东南府给他们发了一些小礼品:袋装的大米、肉干还有小包装的牛奶糖。
与所在地民众搞好关系是一个重要方面,官差们自然尽力,不让民众近前。
在码头上有上百火枪兵警戒,而大舰上同样有上百火枪兵,戒备深严。
除了火枪兵,大舰周围水面被四条东南府的小艇加上请来的琉球小船六条围着,堪称是水泄不通。
东南府号是三级战列舰,被视若珍宝,要不是载着颜常武,根本不会在自家军港之外的码头停泊。
按军律,只能泊于海上,不近码头,只不过颜大少要装13,只好开过去靠码头。
几乎在颜常武遇刺的同时,码头区侧边涌出一群挑着箩筐的琉球人,嘴里叫嚷着“卖鱼咧,卖鱼!”冲过来,在他们后面,还有一些琉球人也跟着来。
同样地,在码头外的海水里,也有一条带篷大艇,有八人划桨,为首有一位琉球人,艇上载了一筺筐的货物。
无论是岸上和水里的,前面的箩筐都有几桶鱼露出来,其余的则用布盖着箩筐,似乎是想把鱼获卖给明人的样子。
说实在话,外来船只每到一个港口,那些卖渔老手都会凑上前去卖鱼给外来船,司空见惯。
但是!
东南府严格军令,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现时舰队处于警戒状态,近前者格杀勿论!
军官一声号令,陆战队员们的上膛火枪朝天,随时准备击发!
此时琉球官差头目尖叫一声道:“倭人!”
这个头目叫做章十二,家族中排行十二,他没有名字,因为他是低级人士,除非他将来登上高位(介个几乎不可能,因为他出身太低),才会取名。
章十二一向在码头讨活,哪不知道有什么渔民来往,前面的确是渔民,后面的大队人却不是琉球人。
看他们一脸猥琐的样子,还有罗圈腿,营养较好,头目很清楚对方不是琉球人,是谁,答案呼之欲出。
收了明人的好处,而且明人很和气,再对比倭人在城里的作威作福,让这个章十二不顾一切的示警。
叫出声来才让感觉到后怕,同时还有一种痛快。。。平时,哪敢称他们是倭人!
听到他的叫喊声也是一个小头目,脸上不由狂出了豆大的汗珠,按军律,他要发号施令,可是看到那些穿着百姓装束的人,万一是琉球官差说错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