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四章 倒插门(第1/3页)

作品:《我竟然是富二代 笔趣阁

当时的罗天佑,已经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商人,经营着一家不大不小的五金厂,是一个千万富翁。

在那个年代,燕京每平米房价才2000多块,千万富翁可不是开玩笑的。

但是穷人有穷人的痛苦,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烦恼。

罗天佑的烦恼来自自己的一双儿女。

女儿罗慧娟虽然长得好看,却没有脑子,很容易被人骗。

如果把家业交给女儿,罗天佑很怀疑自己的那点家业两三年就会被罗慧娟败的一干二净。

女儿不成气候也就罢了,罗天佑的儿子罗明风,也是个败家子。

罗明风自小被母亲宠溺,不爱学习,非要当什么艺术家,对于美国的嘻哈文化非常推崇。

罗明风打扮的人不人,鬼不鬼,整天混迹于地下乐队,花钱大手大脚,根本就不考虑以后的生活,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

这个儿子也指望不上。

最主要的是罗天佑自己,虽然白手起家创业成功,但是却没有文化,

很难把企业发展壮大。

李嘉诚那种天赋异禀的大商人不是那么容易出现的。

罗天佑便有了一个想法,在清北大学给自己物色一个女婿,发展家族企业。

清北大学可是国内最高学府,全国每年高考的学子千千万万,能考进清北大学的万中无一。

虽说学历不代表真实水平,但那个年代能考进清北大学的,无不是人中龙凤。

罗天佑便想在清北大学招个赘婿。

但是清北大学那些家境不错的天之骄子,怎么可能屈尊去做什么上门女婿,而且罗天佑对人品还有要求。

因此物色了很久,罗天佑都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

直到遇见了刘强山。

刘强山出身贫寒。

学业优良。

长相虽然不怎么样,但是男人嘛,长得对得起观众就可以了。

那年头人们相对朴素,小鲜肉什么太花里胡哨不被主流社会认可,反而是刘强山那种看着高高壮壮,长得浓眉大眼的受长辈欢迎。

刘强山的小生意做的风生水起,虽然赚的钱不多,但是从中也体现出刘强山的商业头脑。

更重要的是刘强山人品不错。

那一天,刘强山骑着自行车过马路,发现有几个人偷井盖,别人都不敢多管闲事,只有刘强山敢于上前喝止。

后来发现,这是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