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早晚让你见识一下口舌之利(第2/6页)

作品:《仙界第一卧底小说笔趣阁

不矛盾,天命之子有两个甚至更多这也很正常,而这一对竟然能成为夫妻,也算的上是气运所钟了。

不过,可能林云不知道他自己也是天命之子?

若非发现他和苍蓝有关,他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林云对其他人的恶意最为敏感,心中顿时明白过来,太白有杀他的心思。

小本本再添上一笔,对太白的格局,林云也多了几分轻视。

大家都有共同的敌人,攸关生死,你却还惦记着家里的二亩地,小了,格局小了!

若非他是来寻求合作的,现在实力也不足以和太白叫板,他非得给她点颜色瞧瞧,让她知道什么是红色,什么是白色。

“敢问陛下,为何一定要杀掉天命之女?”

“身怀天命,便是天道意志所钟,吾辈修士,逆天而行,见了天命之子,自然要杀。”

太白的气势很足,她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把利剑,即便还没出鞘,便让人感受到了森森寒意,又像是一只匍匐的猛虎,即便不动,眼神睥睨之间,也让人心惊胆战。

林云却丝毫不惧,轻笑一声,略带嘲讽之意道:“我曾听闻阁下大名,以为阁下乃天下少有英雄豪杰,如今看来,传言多有谬误。”

这句话的嘲讽力度并不大,却还是让太白心中起了涟漪。

作为高高在上的神灵,她一直都是受人尊重敬仰,甚至是同一层次的道友,在她面前,都要乖乖伏低做小,奉她为尊。

今日,却被一个凡人轻视,言称传言谬误,怎能让她不气?

渎神者,死路一条!

太白周身剑意激荡,这是神灵层次的剑意,远超林玉所领悟的凡人层次的剑意,还未出手,便让林云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被扎了好多个窟窿。

“你想杀我,莫非,阁下只能听的到阿谀奉承之眼,却听不得真话?”

太白何曾见过嘴炮这么厉害的男人,在她那个时代,一切全凭实力说话,强者就是道理,弱者没有说话的权利。

现在也是一样,但是,太白感觉自己就这么直接杀了林云,她一样会很生气。

特别是她一向自诩贤明,要是就这么干脆地杀了林云,却不将道理辩明,岂不是正中林云下怀?

忍着心中的杀意,太白冷声道:“你可知亵渎神灵,可是死罪?朕可以将你扒皮拆骨,甚至将你的魂魄永久囚禁,永世不得翻身!”

“那又如何,你一个神灵,在你的神国杀死一个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