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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
弗比达斯能成为阿勾斯的僭主,不是因为威望高,阿勾斯人对他心服口服,也不是因为他父亲曾是僭主,公民们自然而然承认他应当继承父亲的地位,而是因为他手里有一支五十人的外邦雇佣兵。
他父亲原本只是一名富裕的贵族,正是因为(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