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残疾大佬要是好不了呢(9)(第1/3页)

作品:《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

项时初又连续投了好几篇稿件出去,两个月之后,她就收到了第一篇稿被录用的消息,随之而来的还有六十多块钱的稿费,六十多块,是如今城里的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不算低了。

收到稿费之后,项时初很高兴地跟家里一大一小的男人宣布了,为了庆祝,她决定请他们两个去餐厅吃饭。

叶晋听见她说这汇款是投稿的稿费,很是惊讶,这才想起来当初媒人跟他说过,项时初读过高中的,那时候他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却没想到如今项时初给了她这个一个惊喜。

他看见项时初灿烂的笑容,向来波澜不惊的心脏突然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击中,不受控制地猛跳了几下,有时候男人会被一个女人吸引,可能是因为她的美貌、也可能是因为她的年轻甚至她的家世。

但在叶晋这里,是才华,他之前虽然对项时初这么名字上的妻子尽职尽责,却并不如何在意她,但是现在,往日妻子黯淡模糊的身影在他心中开始变得鲜活明亮起来,让他有了去了解她的兴趣。

“你写了什么稿?可以给我看看吗?”他没有在意去餐厅吃饭的事,而是问起了项时初那篇被录用的稿件。

项时初笑眯眯地说:“写一个出身农村重男轻家庭的小女孩是怎么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出山村,实现人生理想的,等到报纸登出来你自然就能看到了,现在,就让我们先去吃顿好的大餐庆祝一下吧!”

叶晋无奈,只好依她所言,而项南小朋友听见能去吃好的,已经兴奋得手舞足蹈了,他十个多月了,发育得早,已经会说一两个字,这会儿听见姐姐的话,便一个劲儿地用手指着外面,喊:“去!去!”

“好,去吃大餐!”项时初附和他,于是一家三口往外面走去。

开放之后,县城里早就出现了许多私人餐厅,便宜实惠的、昂贵奢华的……只要有钱,什么样的餐厅都有,不过项时初这点儿稿费,想去豪华大酒店不可能了,但去便宜实惠的餐厅却能美美吃上一顿。

项时初挑了一家口碑不错的海鲜餐厅,一家三口对海鲜都不过敏,倒是能享受一番。

叶晋好像从不挑食,但其实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不喜欢吃葱、不喜欢吃蒜、还不喜欢吃青椒,当然了,如果你做了这些,他也会忍着吃下去,只是那眉头皱得死紧罢了。

项时初想着他好歹对自己和弟弟不错,在家里便会注意做菜少放他不喜欢吃的东西,就算不得不放葱和蒜,她自己则会挑出来吃掉。

因此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