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艰难的索赔之路四(第2/4页)

作品:《飞豹出击

一郎先生你说的很精彩.这两天我只想中曰两国一衣带水友好邻邦.想到曰本人民也是战争的受害者了.忘了你们曰本人有这个贱脾气.和你说了这么多的废话.你们现在可以回去了.等着我们用实力,用对你们最有效的办法和你说话.我再告诉你一遍,赔款一分不能少.时间就是30年一天不能多.”

说完起身愤然骂了一声”贱货”就离开了洽谈大厅.

台湾问题

1951年元旦,周恩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新年座谈会上,发表了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重要谈话,就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问题提出十条方针政策:

(一)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建议再次举行国共两党谈判,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方可先派人接触,充分交换意见,使台湾人民尽早的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来。

(二)国家实现统一后,在中央人民政斧统一领导下,台湾可作为高度自治权的地方特别行政区,中央政斧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

(三)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台湾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

(四)中央人民政斧负责管理台湾特别行政区的防务.台湾特别行政区政斧负责维持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中央人民政斧派驻台湾负责防务的军队不干预台湾的地方事务.台湾特别行政区政斧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斧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斧负担.台湾的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

(五)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姓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

(六)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以诚相见,来去自由。

(七)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

(八)中央人民政斧负责管理台湾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中央在台湾设立机构处理台湾的一切涉外事务.

(九)爱国不分先后,统一祖国,人人有责。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十)蒋介石先生如果愿意可以到中央任职,不愿意任职可在中国任何地方居住.蒋经国可以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领导特别行政区事务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其收入不变.

周恩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