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八章 暗流(第1/4页)

作品:《重生之红色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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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最后发展都是成了小偷小摸的比较多,那年月最多的就是扒手!盗窃财物一般都是盗窃公家的居多,私人家里都差不多,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家,除了房屋比老百姓的大点外,家里有保姆外,基本上,吃的用的都还差不多,不会差距很大,再说了,你要盗窃啥的,电视机你也背不走不是,再说了你销赃也不好销啊!那年月有电视机的人家数的清,人家公安一查就清楚了根本不用考虑,什么人做的一目了然。

所以说,那年月盗窃一般都是偷公家的保险柜啥的,当然也不存在什么技术性,直接用粗暴的方式,撬棍开撬!

相当的野蛮!社会风气那就是从哪些知青回城后开始转变了,要知道这些人的年轻啊!

而且在乡下那么多年,吃了那么多苦,一个个的心怀怨恨,不怨恨那都是假的,为啥?很简单,以前他们可是相应那谁谁发动的号召去的,现在呢?那位不行了,当年搞得热火朝天的造神运动,也成了动乱了!

而他们这些人自然就是这场运动牺牲者了!这就是事实存在了。可惜,很多时候,人们都容易忘掉苦难,特别是当进入相对舒适的环境时,这种本能体现得更加明显,比如说,心在这些回城开始“享福”的知青们,大多数人的父母都会对自己吃了多年苦的子女进行“慰劳”,只要自己有的吃,那么肯定不会亏待子女的,话说回来,那个年代真要在城里饿死一个人,那还是不太可能的。

比如这位hsh的老大雄哥,他就是回城知青之一,这个人还是在某些方面有它的特点的,比如说,拉拢一批“志同道合”的知青战友们,大家都没事做不是,工作也没有,那么大家这么大的人了,有手有脚的,自然不能老呆在家里吃父母的不是,再说了,年青人谁每个攀比,虚荣之心?

再加上,现在正好是改革开放初期,从香港那边流进了不少新奇的玩意,对于这些把苦当饭吃人来说,这种刺激是受不了的。一些衣着时髦,蛤蟆镜,身穿喇叭裤,手里还提着四喇叭的录音机,在大街小巷闲逛,录音机内的港台靡靡之音,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