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1/6页)
作品:《遥远的救世主》1
叶晓明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1998年6月16日上午,一辆法院的面包车在格律诗音响店的门前停下,从车里下来两个穿法官制服的男人,抬头看了看音响店的牌子,走进店里。刘冰和小杨出车送货,店里只剩下叶晓明一个人,店里这时没有顾客,他正拿着(又鸟)毛掸拂拭音响机柜上的灰尘,看见两个法官进来,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但仍以接待顾客的方式迎了上去。
一个法官问道:“请问,这里是格律诗公司吗?”
叶晓明答道:“是。”
法官又问:“公司负责人在吗?”
叶晓明说:“在,我就是,我是公司经理叶晓明,请问您有什么事?”
法官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拿出几份文件递给叶晓明,说:“我们是法院的,本院已经受理深圳乐圣音响有限公司起诉你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今天向你公司送达原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举证责任通知书,请你签收一下。”
叶晓明在送达回执上签过名字和日期,法官收起回执走了。
法院的人走后,叶晓明把乐圣公司的起诉书副本仔细看了一遍,他怎么都没想到,乐圣公司居然提出了600万元的损害赔偿请求。600万元的争议标的,这对于小小的格律诗公司无疑是一个迈不过去的诉讼门槛,怎么可能打得起这么天价的官司?他脑子一下就蒙了,这哪里是起诉,这分明是要置格律诗公司于死地。他意识到:完了!
不多时,刘冰和小杨送货回来了。刘冰一进门就见叶晓明的神色不对,看他手里拿着不知什么内容的文件,问道:“咋啦,有事?”
叶晓明说:“你来一下。”
两人进了里间的办公室,叶晓明关上门把那3份法院文书递给刘冰。
刘冰看过起诉书副本,焦虑而沉重地说:“我操,600万,这不是往死里整吗?乐圣不是好惹的,早晚都有这一天,躲不过去。”
叶晓明摘下眼镜慢慢地、仔细地用衣角擦拭着,这个动作几乎是无意识的,只是为了缓解一下心里的紧张,说道:“林雨峰是中国hi-fi音响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不是谁想碰一下就能碰的,格律诗公司不死,林雨峰的面子拾不起来,丁哥这次是惹错人了。”
刘冰说:“这么大个事,赶紧给丁哥打电话吧,拿个主意。”
叶晓明说:“丁哥的意思还用问吗?砸锅卖铁也得打,可你打得起吗?600万元的标的按15%的诉讼成本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