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第3/6页)
作品:《明朝那些事儿》意识到,徐有贞是对的。
所谓“夺门之变”是一场政变,并没有正当的名义,而照徐有贞所说,于谦等大臣都是准备立外藩王为帝的,是反对自己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杀掉于谦,树立一个阴谋集团的典型,向举国上下表明自己行为的被迫性和正义性,“夺门之变”的合法性就不复存在。
没办法了,这个恶名不背也得背了。
于谦,你非死不可!
徐有贞笑了,他知道皇帝已经动了杀机,但这位皇上绝想不到的是,他其实是中了自己的圈套,因为所谓于谦非死不可,不过是一个复杂的逻辑陷阱,而这个陷阱之所以能奏效,则完全是建立在那个于谦准备立藩王为帝的谎言基础上。
这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逻辑陷阱,直到两年后,另一个聪明人李贤才最终为朱祁镇揭开了其中的奥妙。
不久之后,牢中的王文和于谦都知道了自己的罪名——迎立外藩。这是极为严重的罪行,不但要杀头,还要灭族。王文一听就急了,他跳了起来,准备为自己申辩。
王文很有自信,他有充足的辩解理由,因为所谓迎立藩王,必须先使用金牌召藩王入京,而他和于谦都没有动过金牌,所以在他看来,这个罪名是很容易驳倒的。
可是于谦却丝毫不动,只是笑着对王文说道:“这是石亨他们指使的,申辩有什么用!”
事情确实如于谦所料的那样,此案主审官最终查无实据,没有办法,只好向徐有贞请示如何办理这个难题。
徐有贞到底是政治老流氓,他不假思索地说出了一句话,解决了这个问题,估计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这句话会成为千古名句,为后人唾弃不已。
他的这句话是:“虽无显迹,意有之。”
官员们浓缩了他的意思,将其提炼为更传神的两个字——“意欲”,并最后以此定罪。
在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程度足以与此句匹敌的只有那句“莫须有”。
“莫须有”杀掉了岳飞,“意欲”杀掉了于谦。
好一幕精彩的丑剧!
而徐有贞也凭借此句入选史上最无耻之辈排行榜,堪与秦桧并称,遗臭万年。
【一个伟大的人】
正月二十三日,于谦被押往崇文门外,就在这座他曾拼死保卫的城池前,得到了他最后的结局——斩决。
史载:天下冤之。
于谦被杀之后,按例应该抄家,可当抄家的官员到于谦家里时,才发现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