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八十八章 爱情(第1/3页)
作品:《我竟然是富二代》这一次,狂风可汗要灭亡碎石氏族,当然不是鸡犬不留,可狂风氏族所有的成年男子,都会死。
狂风可汗是这样说的:“妇女是生育机器,是宝贵的资源,尤其是生过孩子的女人,最是宝贵,这是不能够杀的。应该把这些女人,分配给我们的战士,让她们为我们的战士生儿育女,壮大我们的氏族。”
“还有儿童,如果儿童的身高不超过车轮,那么他的性命,也应该被留下。因为这样的儿童,并不记仇,只要我们把他们养大,他们就是很好的奴隶和战士。”
随着狂风可汗取得连续不断的胜利,他的权威一天胜过一天,草原之民崇拜强者,狂风可汗这样的强者,自然是说一不二。他的命令,得到了十分严格的执行。
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于违抗狂风可汗的命令。
而狂风可汗为什么执意要灭亡碎石氏族呢?
因为狂风可汗小时候,狂风氏族被碎石氏族所击败,狂风可汗的父母,都被碎石氏族杀死,狂风可汗更是在碎石氏族当奴隶。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这不过是草原之上的常态,并不足以让狂风可汗来彻底消灭一个氏族复仇。
但是在狂风可汗当奴隶的生涯之中,碎石氏族之中有一个名叫胭脂的女子,是一名女奴隶,与狂风可汗的朝夕相处之中,日久生情。
草原之民极其奔放,少年少女一旦生情,根本就没有什么“发乎情,止乎礼”的狗屁说法,狂风可汗与胭脂情不自禁的就进行了某种不可描述的活动。
食髓知味的狂风可汗,不仅没有停止这种不可描述都活动,反而愈发频繁起来。那时候,狂风可汗就知道了,有男人两大事业,一是征服世界,二是征服女人。
这都是令男人身心愉悦之事。
草原之民缺乏美女,毕竟草原上风吹日晒,洗澡都不容易,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能产生美女才是奇闻。但是那女奴胭脂,偏偏就是一位美女,被狂风可汗滋润之后,出落的愈发水灵。
这让胭脂被当时碎石氏族首领的小儿子(草原之民寿命短,所以是小儿子继承家业)达巴给看上了,达巴是碎石氏族的接班人,在碎石氏族之中地位崇高。他看上了胭脂这个女奴,自然不会去追求,更不要说当舔狗了。
他直接令人把胭脂送到自己的毡房,准备临幸胭脂,却发现胭脂不是处女,这让达巴勃然大怒。更让达巴无法接受的是,胭脂竟然有三个月的身孕,达巴简直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于是达巴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