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巡(第3/4页)

作品:《野人奔小康

在身后,爬上去,又再戴上帽子,在树枝间往前一跑,斗笠又甩到身后去了。她把绳子系紧,继续练习跑,却总觉得头重脚轻,她跳起来抓树藤,她的手抓住树藤往前荡,帽沿也撞在了树藤上,并且呈往下扣,糊在了脸上,什么都看不到了。她知道前面有树枝,但……看不见啊!

突然,一条胳膊搂住她的腰,带着她落到树枝上。

景平安心有余悸地取下斗笠,看着刚救下自己的亲妈,干笑两声,“呵呵……”习性不一样!古人们戴上斗笠都是用走的。

实验失败。老祖宗们用了几千年的斗笠在野人这里不适用。

景平安默默地把披风换成了有帽子的斗篷。

出发的早晨,十名挑选出来的女野人拿着长矛立在山洞外整装待发。她们身上穿上首领发的兽皮做成的无袖背心,加一条短裙,头发洗得干干净净的用一根兽皮绳束起来,手上拿着长矛,身后还背着两根短矛,看起来颇有些女战士的样子。

景平安出远门,向来准备的东西多。

她从山洞里出来的时候,不仅门口集合的巡逻女战士们,连旁边干活的都朝她看去。

四岁大的景平安,身上披着拖到腿肚子的连帽斗篷,斗篷戴在头上,只露出张巴掌大的白净小脸。她身上穿着鳄鱼皮制成的铠甲,护肩、护肘、护臂、护腿、护膝样样齐全,脚上还穿着一双兽皮短靴,那模样有点可爱,还有点威风凛凛。

步的穿戴比景平安要简单得多,只是多了一对护腕和护臂,但本就高挑强壮,身后又有一把在族群中象征着实力的长弓,站在野人堆中,真有鹤立鸡群之感。

以前首领每年都会带着族人们巡视领地,可现在大家穿着兽皮衣、拿着骨矛整齐地排成排,跟那时候一大群人光溜溜地聚在一起,大不一样。

具体的,野人们形容不出来,只是觉得看着便觉得强大,有力量。

没被选上的女野人还没有兽皮衣穿,看向她们的目光透出羡慕。

大家最近才体会到兽皮的好处,很多人还没有,如今这些被首领挑选去巡视领地的人竟然已经穿上了兽皮衣,收拾得整齐利落,看起来格外不同。

步抬手一挥,背上已经有些重量的安,出发。

她的身体强壮力气大,再加上景平安懂得怎么趴能让步能省力,在步快速奔袭时也懂得及时躲避危险,步带上景平安并不觉累赘,依然是队伍中跑得最快的。

树巢族和绿颜族都已经灭族,而吱和步之前斩杀的绿颜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