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她们急了,要弄死叶晓?(求订阅!)(第4/6页)

作品:《诸天之从四合院的傻柱开始

在是太惨了。

陈屿就是其中一个。

喝酒喝到一半,敲门声就响起了,陈屿的前丈母娘来了。

前丈母娘以陈屿和她女儿没有离婚,是来陈屿家里做菜的。

顺便提一提快到钟晓芹快到三十岁生日了,问问陈屿愿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钟晓芹的名字。

有一说一,钟晓芹的老妈还是很不错的,算是一个很不错的丈母娘了。

除了未经女婿允许进入女婿家里,这一点不太尊重人以外,没有别的问题。

钟母是拎着两袋子菜来的,见陈屿和叶晓已经吃上了,便说道:“你们怎么吃上了呢?我还想着来你们家帮你们做菜,做多一些,带一些回去。”

叶晓对钟母没有什么恶意,邀请钟母坐下一起吃。

叶晓打包来的菜,两个人可吃不完,都可以吃到明天了。

钟母也没有客气,做下吃饭问了叶晓和陈屿几句话,接着就开始说到正题了。

“陈屿,晓芹马上就要三十岁生日了,生日礼物什么的你就不用准备了。

我觉得你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就是她三十岁最好的生日礼物。”

钟母开始说到房产证加名字的事了。

陈屿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想了想几年夫妻感情,不如就答应了吧?

叶晓抢在了陈屿的前头回答了钟母的问题:“钟阿姨,陈屿和你的女儿已经离婚了,就在今天早上。”

房产证上加钟晓芹的名字?这种事情也就编剧想得出来。

这套房子是陈屿的单位楼,是完全属于陈屿的。

在电视剧里,陈屿完全就没有义务把房子分钟晓芹一半,陈屿分了,然后呢?

然后钟晓芹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她甚至打印出了一份合租条约让陈屿遵守,她是没搞懂这到底是谁的房子是吗?

哪来那么大的脸?人家把房子分你一半,你不感激也就算了,反手甩一张同居协议让房子的主人遵守?

但凡知道点害臊的人都不好意思干这种事情。

以为这就完事了吗?更过分的还在后头。

卧室钟晓芹占了,陈屿作为这个房子的主人去住鱼室。

小奶狗钟晓阳每天开着摩托车来到楼下接她上下班。

要知道这可是陈屿的单位楼啊!

就真的不给陈屿留一点面子了吗?

单位里的同事见了陈屿的老婆被别的男人接走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