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值得借鉴(求推荐票)(第1/4页)
作品:《最佳娱乐时代》见过保罗-格林格拉斯的第二天,罗南就等到了他的经纪人迪恩,双方也进行了正式谈判。
片酬方面,双方谈的算是比较顺利,保罗-格林格拉斯明显说服了自己的经纪人。
至于怎么说服的,罗南不是很清楚,但经纪人在好莱坞终归是服务者,客户执意要做某件事的话,经纪人很难拦得住,双方真要闹僵了,业内演员和导演炒经纪人鱿鱼也不是多难的事。
或许当年制定《娱乐法案》的人吸取了大制片厂时代演员归属于制片公司的经验教训,从根本上杜绝了经纪公司封杀演员的可能。
最近有件事也传得沸沸扬扬,caa手中最重要的两个客户马丁-斯科塞斯和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准备跳出与caa的经纪人合同,转而让自己的职业经理人全面负责各种经纪业务。
如果罗南记得没错的话,进入新世纪没多长时间,马丁-斯科塞斯和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就脱离了caa,全面废弃经纪人业务,转而由经理人负责工作上的业务。
这次炒caa鱿鱼之后,正是经理人的牵线搭桥,两人开始了多年的合作。
只要保罗-格林格拉斯坚持要接《伯恩的身份》,而迪恩强烈反对的话,罗南不用费多大劲,就能联合保罗-格林格拉斯,让他摆脱掉迪恩这个麻烦。
不过,这样做后续肯定有些麻烦,毕竟迪恩来自于威廉莫里斯。
好在迪恩是个聪明人,也知道以保罗-格林格拉斯的处境,除了罗南的这个项目之外,很难找到大投资动作片的导演职位。
但迪恩依然在片酬方面做了努力,罗南多少做了点让步。
如果《伯恩的身份》未来北美票房能超过制片预算,保罗-格林格拉斯能拿到相当于片酬的票房奖金。
后面两部续集,保罗-格林格拉斯的片酬占比上升到了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点五和百分之七。
片酬依然采取独立电影圈较为随性的支付模式,双方签约时支付百分之三十,影片开拍前支付百分之三十,剩余百分之四十在所有制作完成时付清。
谈妥了片酬,其他事项的谈判也进行了两天之久,主要是罗南对于保罗-格林格拉斯的要求,以及迪恩为保罗-格林格拉斯争取相应的权力。
这是商业合作,所有的承诺只有写在合同上才能生效。
迪恩这边,提出导演署名、保险、差旅费、生活额外待遇和后期导演剪辑等诸多方面的权力。
罗南并没有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