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不速之客(第3/5页)
作品:《澳洲风云1876》议论着,气氛显得极为热烈,眼中闪出贪婪的目光。
“野狼”皮尔肯比一年前更加削瘦了,坐在那里不动就带着一股慑人气势,那种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凶残气息,能够慑服最桀骜不驯的匪徒。
他恶狠狠的啃着手上的大块羊肉,咀嚼的“吧唧吧唧”响,对一众手下的议论充耳不闻。
“头儿,咱们在这里已经停了好几天了,行踪不是秘密,我担心该死的麦克白阴魂不散的追上来,不如深入到红河谷去抢一把……”
话音未落
一大块羊骨头狠狠的砸在“狂徒”维吉尔额头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将他头上的牛仔帽都砸歪了,出现一个清晰的红色伤痕。
“狂徒”维吉尔被这一下砸蒙了,反应过来后住口不言,低下头眼睛里露出一丝凶光。
皮尔肯慢条斯理的在脚下**的身上抹了两把,擦拭一下手上的肥腻羊油,然后说道;
“不服气可以抽出枪,维吉尔,我给你这样的机会。”
“不,尊敬的野狼比尔肯,都是我的错,请原谅我的冒犯。”
“下次再教我怎么指挥,我会毫不犹豫的在你脑袋上开一个血洞,你可以在地狱里与魔鬼共舞,尽情展现自己的疯狂,但是在我这里不行。”
话不多,每一个字都像重重的马蹄声一样,敲打在“狂徒”维吉尔心头,令他不由自主的腿一软跪了下来,祈求原谅。
你狠他更狠,杀人没商量。
“野狼”比尔肯的话并不是单独针对“狂徒”维吉尔,而是在场所有的匪徒,有一个算一个都在内。
效果非常显著,周围匪徒全都陷入沉默中。
“看来我的话你们是听进去了,这非常好,我喜欢顺从的人,就像脚下的这个女人,虽然叫的很凶但是不敢反抗。”
“野狼”比尔肯慑服手下不需要亮出刀枪,他自己就是一柄锋利的刀刃,能够轻易穿透反对者的胸膛。
“比利小子,你是跟随我时间最久的人,曾经在丹尼斯金矿和几个月前与红河谷的人照面,说说你对他们的看法。”
“呃……比白人民兵更有组织,纪律性也强,就像……就像军队。”
“没错,就是军队。”野狼比尔肯接过话头,目光深沉的看向远方说道;“我从他们身上嗅到了极度危险的气息,上帝作证,红河谷绝对有剿灭我们的实力,贸然行动就等于宣布开战,生命进入倒计时,你们这帮该死的蠢货,我不会允许你们给自己招惹